教师节前夜,想起两个以前的老师。
其中一个是我初中一年级——在我读书的地方他相当于六年级——的英语老师。留在我记忆中的样子是黄色的薄纱长裙,漆黑的头发,四十出头的感觉。
她姓宋,英语老师都会有个自己的英文名,但我大概是不记得她的了——可能是“Julie”“Jane”或者“Jessica”吧。不知从谁口中得知她有个新西兰老公,那会的同学可能以为新西兰是维他命的名字,我当时知道新西兰在哪,可那时谁知道能去新西兰的价值?
她会提前三分钟来到教室,在黑板右下角写几个字母来预示今天课程的内容,当然,这不是让所有人激动的事情,通常会是听写、背诵、检查作业之类的。我不记得具体的代号,但每个项目都是两个字母组成的。似乎每个学生都被她当作成年人对待,她默认所有人都看到了她写的东西,以至于从来不提及这几个字母。
我害怕被批评,常常提前几天就完成作业。
有一次我把作业交上去,她发现我早就做完了后面的内容,目光从我的作业本移向下面的同学,对全班说我有“犹太人的智慧”。
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中国人可以没有所谓的中国智慧。
开学第一天,她给每个人起了一个英文名,她说我叫 Bob,她自始至终会以英文名称呼我们,不管是批评、点名还是表扬。甚至她不再教我们之后,我依然记得几个同学的英文名。
中国的英语考试有一种题型叫做“完形填空”,贯穿了一个孩子的小学到大学。具体内容是给一篇挖掉几个单词的文章,每个空提供几个选项,让你选择。她教给我们一个习惯:直接把选项和内容填到文章里。
这个习惯我一直保持到了大学。到了高中,英语对我来说早已不是负担,每次考试都是提前半个小时做完,我从没见过有这个习惯的其他人,尽管我对每个向我询问考试技巧的人都这么说。
我时常对别人说她是我的“英语启蒙老师”。倒不是因为从那一年之后我的英语开始突飞猛进,而是因为她给我带来了另一种思想观念,一种不同于传统中国人的观念。
除了她还有一个老师不把我当传统中国人看,那是我小学四年级的班主任,也是我的语文老师。
现在这个“她”就要换个所指的人了。有趣的是,她也姓宋。
我从小喜欢在书上乱画,我记得很清楚的一种题材是在练习册上的“物理水体演算“(姑且允许我这么称呼吧),大概长这样:
没啥特别的,就是在模拟水流的物理流动。遇到练习册上的印刷文字,我还会有模有样的让水流受到他们的影响。但是包括父母在内的许多老师都曾批评我不要在书上乱画(即使到初中我画的已经比这好很多了,仍然受到了很多批评)。她没有批评我,她反而对全班同学说“他(我)画的画非常有意思”之类的。
我从小是个另类,这样富有包容性的接纳,我遇到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。
放学的时候大家要排队,她喜欢站在我旁边边走边和我聊天。
她只教了我一年,有一天他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,从脚边的抽屉里拿出一本《捡玻璃的男孩》送给我。她没有多说什么,或者我也不记得了。我反复试图读懂这本书,大概是围绕生活在开罗的靠收废品为生的一群人展开的。这本书因为搬家,我已经找不到了,封面是一个男孩的侧影,背着垃圾走在路上。
当我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,我开始回想为什么她要送我书,又为什么是这本书,为什么不是每个那个年龄的男孩都爱看的漫画和推理小说。
书中的主人公因为生活在社会底层,受尽了同族异族的排斥、不解。也许她在那时就看到了我长大后会遇到的困境,希望用这本书给予我力量吧。
那年我 10 岁,捡玻璃的男孩 15 岁。如果她再见到我,会是她预想中我长大的样子吗?
后来,和所有中国孩子一样,初中,高中,大学。语文和英语碰巧成为了我最拿手的两个科目。大概这就是无常中的命中注定吧。
之后的老师,都不过化为了记忆中的一张张脸,没有值得为之落笔的东西。现在我也能理解,毕竟,都被生活压的抬不起头,谁还会在意自己会不会被一个无足轻重的学生记住呢。
我说不上她们是否真的改变了我,但他们带给我的东西一定以某种形式化进了我的骨肉。
值此教师节之际,我想对她们说声谢谢,尽管我一辈子都偿还不清那份真挚的情意。
我真希望她们能看到这篇文章。